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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上海浔兴拉链制造有限公司增资额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 04:0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上海浔兴拉链制造有限公司增资额的议案》决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浔兴股份原计划将募集资金的11,500万元用于增资上海浔兴拉链制造有限公司以兴建拉链生产项目,上海公司外方股东承诺同比例增资作为上海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补充。

  由于上海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本项目建设资金可按计划分批投入。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股份公司投资者利益,经双方协商,在不影响上海公司项目建设规模和进度的前提下,浔兴股份将本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预算额调整为8,625万元整,作为对上海公司的增资,上海公司外方股东同比例增资2,875万元。增资完成后,股份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上海公司新增注册资金11,500万元,超过上海浔兴拉链生产项目建设资金预计需求。

  本项目因此节余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浔兴股份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本议案将提交浔兴股份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保荐人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林涌、罗晓雷就上述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如下:

  1、调减对上海浔兴拉链制造有限公司增资金额的决议实施后,上海浔兴实收资本增加额仍然达到11,500万元,超过“上海浔兴拉链生产项目”的预计资金需要量,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构成影响。

  2、浔兴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时通知并咨询了保荐机构,不存在变相或擅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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