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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 03:1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37股票简称:海通集团编号:2007-001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月5日上午九点在浙江省慈溪市海通路528号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龙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9,049,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5%。

  公司的董事(其中有3名董事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其中有2名监事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后,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19,049,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9,049,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均已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张宇律师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出席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二)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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