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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发出第8号通告 未清欠公司将被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 07:40 北京娱乐信报

  据沪深交易所昨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通告2006年第八号”,2006年上市公司清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两市共有380家上市公司完成了清欠工作,22家上市公司部分完成清欠工作,合计清欠金额335.68亿元,占所需清偿资金总额的70%;同时,两市共有8家上市公司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进入清欠程序,金额合计23.71亿元;不过,还有36家公司仍存在资金占用问题,占用余额为146亿元。

  沪深两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按照八部委“通知”要求,督促尚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方尽快完成清欠任务,对拒不清欠的占用方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2005年11月《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的精神,中国证监会将清理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作为2006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各上市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加快清欠进度,确保实现年内完成清欠任务的目标。2006年9月,温家宝总理再次对清欠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有关方面积极配合,抓紧解决清欠问题。为落实总理批示,中国证监会作出了“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的具体部署。

  2006年11月初,证监会、公安部等八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对各相关部门在最后阶段的清欠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并决定对尚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采取立案稽查、查清主要责任人、督促落实最终清欠方案等三项措施。

  近日,深沪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就资金占用的信息披露要求作出严格规定,并特别要求截至2006年末仍未清欠完毕的,公司董事会应说明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并提出明确的责任追究方案。据《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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