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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 05:0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 二、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上午9:30 2.召开地点:湖南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邓军民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2月15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整体情况: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83340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1.08%。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也没有通过网络投票。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6名董事、3名监事及公司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83340744股,8334074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衡阳金果物流有限公司45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83340744股,8334074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李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决议; 3、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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