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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 05:0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关联贷款的议案》,同意向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发放重组贷款3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年利率6.732%。以光彩国际公寓14,964.71平方米房产作抵押。

  回避事宜:根据回避制度规定,本公司卢志强董事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法人,未参加该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关联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人民币贷款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四届六次会议于2006年12月30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关联贷款的议案》,同意向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发放重组贷款3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年利率6.732%。以光彩国际公寓14,964.71平方米房产作抵押。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1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1票。根据回避制度规定,本公司卢志强董事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法人,未参加该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苏庆赞董事表示反对,反对的理由是:尚未看到还款计划,在提供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后,方能进行评定;王联章董事表示弃权,弃权的理由是:在未看到还款计划前,不能进行评估。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法人代表卢志强。股本结构: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思奇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出资35%;美国泛海国际有限公司出资25%。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截止2006年6月底,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90,499万元,净资产12,386万元,净利润474万元,资产负债率86.3%,资本收益率4%。

  关联关系: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卢志强任该公司法人代表。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其股份的40%,其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政策

  (一)贷款数额、贷款期限及利率

  本公司董事会四届六次会议于2006年12月30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关联贷款的议案》,同意向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发放重组贷款3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年利率6.732%(基准利率上浮10%)。以光彩国际公寓14,964.71平方米房产作抵押。

  (二)贷款用途

  企业申请本笔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

  (三)贷款抵押担保情况

  1、物业情况:

  “光彩国际公寓”位于朝阳区工人体育场西路18号,有四座塔楼及裙房组成,总土地面积为18601.29平方米,竣工建筑面积为145141.87平方米,用于住宅(公寓)、办公及地下车库。该项目于2002年4月4日开盘,除5套公寓留做自用外,全部销售一空,销售均价16000元/平方米。临街的一二层和部分三层5609.06平方米作为底商出租,其他8060.36平方米作为社区会所进行经营。

  2、抵押情况:

  以借款方拥有完全产权的14,964.71平方米房产作抵押,其中自用公寓1,294.39平方米,出租商业用房13,670.32平方米(地上商业11,529.53平方米、地下商业2,140.79平方米),抵押物评估价值35,405万元。

  3、担保情况:

  本公司将与上市公司-泛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该项贷款签订担保协议,泛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笔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直至借款方归还贷款使抵押率降至62.6%后解除该上市公司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人民币贷款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0日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征询意见函,于2006年12月30日收回,其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现就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关联贷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张克、高尚全、梁金泉、王松奇、吴志攀表示同意;

  王联章董事表示保留意见,理由是:在未看到还款计划前,不能进行评估。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人民币贷款合同;

  4.房产抵押登记证明;

  5.担保协议;

  6.借款方、担保方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7.借款方、担保方财务报表;

  8.

审计报告;

  9.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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