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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回购国家股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 05:0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公司将定向回购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持有的不超过130,000,000股的本公司股份,并将该等股份予以注销。回购资金来源以本公司对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关联方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项冲抵应支付的回购价款。

  本次定向回购股份价格为本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第一个交易日(2006年10月13日)起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
平均收盘价2.40元。定向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26,388,091.29元,定向回购股份数量精确到个股,为94,328,371股,剩余0.89元由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向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情况详见《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报告书》(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日前,本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以股抵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558号),定向回购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所持本公司94,328,371股国家股事宜已获得批准。本公司将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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