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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 03:4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发布了《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了保障同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同智”)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基金同智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基金同智 交易代码:184702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07年1月5日 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日:2007年1月4日,即在2007年1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同智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基金同智于2006年12月4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60号《关于核准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核准,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12月26日发布了的《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同智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6]157号《关于同意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批复》的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自基金同智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自基金同智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同智转型成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在集中申购期间,可以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集中申购业务。在基金开放并上市后可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及二级市场交易业务。 (二)基金份额的登记与申购赎回 1、终止上市之后,原基金同智基金份额仍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结算系统”)。在基金开放并上市后,投资人可通过深交所LOF平台办理基金份额的买卖和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人办理场内申购赎回必须通过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原基金同智基金份额托管在不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席位上的,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交易,不能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投资人可以把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席位上,或者转托管至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场外代销机构,然后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3、注意事项 (1)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基金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结算系统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通过中国结算TA系统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三)基金同智转型之后的名称与代码使用情况说明: 1、自基金同智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变更为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代码为“160805”。但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前,原基金同智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结算系统中仍使用原名称与代码,简称为“基金同智”,代码为“184702”。 2、集中申购期间及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并上市之后,投资人均使用新名称与代码办理集中申购、日常申购赎回及交易等业务。 四、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 1.国泰君安证券2.国信证券3.招商证券 4.中信证券5.海通证券6.联合证券 7.申银万国证券8.长江证券9.渤海证券 10.华泰证券11.中信万通证券12.东吴证券 13.长城证券14.光大证券15.南京证券 16.上海证券17.东莞证券18.中原证券 19.东海证券20.中银国际证券21.广发证券 22.银河证券23.北京证券24.湘财证券 25.西部证券26.恒泰证券27.国盛证券 28.浙商证券29.江南证券30.天和证券 31.兴业证券32.平安证券33.华西证券 34.西南证券35.山西证券36.齐鲁证券 37.世纪证券38.广州证券39.华安证券 40.国元证券41.东方证券42.东北证券 43.新时代证券44.第一创业证券45.民生证券 46.国都证券47.国联证券48.财富证券 49.宏源证券50.国海证券51.泰阳证券 52.中信建投证券53.金通证券54.金元证券 55.德邦证券56.信泰证券57.广发华福证券 58.大同证券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传真:010-82255981 网站:www.c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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