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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情况公告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 03:4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遵循股权分置改革的操作程序,就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其代理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福建省政府等相关部门多次进行沟通汇报,现根据上交所要求,对本公司股改动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股权分置改革须经持有本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东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方能启动。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的非流通股总数为7000万股,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已提出股改动议,同意股改动议的股权总数为3720.5万股,占全体非流通股本的53.15%,未达到启动股改动议的规定。

  二、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其中非流通股7000万元,占总股本63.636%,流通股4000万元,占总股本的36.364%。其中非流通股股权对股改态度及现状如下:

  1、王栋19838000股,占总股本的18.035%,其中805万股被司法冻结,但不影响表决权的实施;李少林6300000股,占总股本5.727%,全部股权被司法冻结,但不影响表决权的实施;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1067000股,占总股本10.061%。上述三家合计股权为3720.5万股,占全体非流通股本的53.15%,已签署股改动议文件同意股改。

  2、泉州闽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5733000股,占总股本的5.212%;陈大勇4900000股,占总股本的4.455%;石狮融盛企业集团公司3150000股,占总股本的2.864%。上述三家股权合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12.531%,全部被司法冻结,三家股东分别与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不可撤销声明和授权书》和《股权转让协议书》,现由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托管。本公司近日收到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关于新智科技公司股改动议事项的复函》,表明“泉州闽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陈大勇、石狮融盛企业集团公司虽与闽发证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待股权确权过户等条件具备后,我清算组将与其他股东一起共同完成新智科技的股改工作”。

  3、福建大乾数字信息有限公司14462000股,占总股本的13.147%,自2003年度开始未办理企业工商年审,自2004年以来未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朱芳4550000股,占总股本的4.136%,无任何委托关系,其个人失去联系,自2003年以来未参加过股东大会。本公司于2006年6月22日按照上述二家股东的法定地址,通过公证处公证寄送《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相关事项的通知》(公证书号:[2006]闽证内字第01786号、第01785),邮件均因查无此单位或查无此人被退回。2006年6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本公司再次登载了《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系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的公告》,至本公告之日也未收到上述二家股东的反馈信息。此外,上述二家股东全部股权被司法冻结。目前无法行使表决权。

  三、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其代理人仍就启动股改程序在协商沟通中,但至本公告之日尚无启动股改日程安排。

  特此公告。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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