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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市共有380家公司完成清欠工作 收回七成占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 02:3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两市共有380家公司完成清欠工作

  □本报记者 黄金滔 王璐

  据今日沪深交易所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通告(2006年第八号)”(详见A7版),2006年上市公司清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两市共有380家上市公司完成了清欠工作,22家上市公司部分完成清欠工作,合计清欠金额335.68亿元,占所需清偿资金总额的70%;同时,两市共有8家上市公司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进入清欠程序,金额合计23.71亿元。

  不断总结经验 探索创新手段

  根据2005年11月《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的精神,中国证监会将清理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作为2006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各上市公司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各种措施,加快清欠进度,确保实现年内完成清欠任务的目标。2006年9月,温家宝总理再次对清欠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有关方面积极配合,抓紧解决清欠问题,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落实总理批示,证监会作出了“奋战80天,坚决打胜清欠攻坚战”的具体部署。

  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沪深交易所各自专门成立清欠工作小组,联合各地证监局,多次走访重点辖区,对存在占用问题严重的上市公司进行现场督导,并每月一期在指定媒体刊登“沪深交易所清欠联合通告”。为规范及指导上市公司清欠工作,证监会于2006年5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两所积极发挥综合监管体系的优势,加强与各证监局的沟通和联合监管,并紧密依托当地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的积极支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手段,鼓励上市公司采用股改与清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清欠,使得艰巨的清欠工作得以高效和有序地进行。

  11月初,证监会联合公安部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相关部门在最后阶段的清欠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并决定对尚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采取立案稽查、查清主要责任人、督促落实最终清欠方案等三项措施。2006年12月,顾雏军因挪用科龙电器7.23亿元资金,被开庭审理;*ST天发的控股股东天发集团董事长龚家龙也因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S*ST龙昌前任董事长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和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罪被批准逮捕;S沪科技前任董事长张杰被刑拘。这些案例表明,监管部门对于追究资金占用方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决心坚定,毫不手软。经过各方通力协作, 12月上市公司明显加快清欠力度,当月两市共有55家上市公司清偿占用资金78.97亿元,占全年清偿资金总额的16%。例如,莲花味精、四川长虹、阿继电器、*ST合金等一批清欠难度较大的公司通过以股抵债、以资抵债、与重组、股改相结合等方式解决了资金占用问题。

  拒不清欠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经过一年努力,沪深两市取得了重大清欠成果,但并不意味着清欠工作就此结束。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两市还有36家公司仍有资金占用问题,占用余额为146亿元。两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按照八部委“通知”要求,督促尚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方尽快完成清欠任务,对拒不清欠的占用方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近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就资金占用的信息披露要求作出严格规定,并特别要求截至2006年末仍未清欠完毕的,公司董事会应说明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并提出明确的责任追究方案。

  经过一年的奋战,原来在证券市场上很平常的占用现象已经基本杜绝,相关人员也树立了守法意识,上市公司这一证券市场的基石质量得到夯实。沪深两所负责人希望,上市公司应进一步巩固取得的清欠成果,杜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现象再度发生,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以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诚信水平,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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