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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 05:3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0月29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兴发大厦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学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83,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对《关于公司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部分资产置换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3,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艺良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贵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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