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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获得核准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 05:2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向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地产”)发行新股购买资产事项已经2006年8月1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6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发《关于核准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暨定向发行新股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00号)和《关于同意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告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301号),核准公司向天业地产发行不超过5265.48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天业地产的相关资产,并同意豁免天业地产因定向发行股份而取得其5265.48万股普通股(占总股本的32.79%)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山德律意见〔2006〕第187号《关于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资产事项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确认,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资产事项已实施完毕。 关于本次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详细情况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重大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特此公告。 附:《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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