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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发行对象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分别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和同意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 05:2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298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向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发行31133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其相关资产。《通知》)同时要求本公司应严格按照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购买资产报告书》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同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城投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要约收购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299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豁免城投公司因取得本公司发行的31133万股新股,导致持股数量达到403530680股(占总股本的82.7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本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相关事宜,并适时披露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3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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