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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原交通厅长王兴尧获刑十年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 02:4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职务犯罪案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兴尧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现年56岁的王兴尧2000年5月任安徽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2004年12月因涉嫌职务犯罪被逮捕。2006年7月11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王兴尧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追缴受贿所得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3.53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人民币83万余元、港币1.2万余元。 安徽省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二审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漏算王兴尧家庭合法收入的证据,终审对漏算的合法收入32539元在不明财产总额中予以扣减。 (新华社)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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