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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拟对外资持有服务业股份设限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 02:4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事因他信家族将电信公司股份卖给淡马锡,却未付分文税金 据金融时报日前报道,泰国很可能重新考虑更改对“外资公司”的定义规定。除非外资公司不被纳入新规定的受限范围内,或是泰国政府大幅放宽其服务业部门,否则的话,这项改变可能迫使许多跨国企业投资人降低泰国股票的持股比例。 泰国贸易委员会主席普拉莫周三表示,会议中各委员的选票将影响未来如何认定外资公司的定义。目前曼谷的做法是以名义上的持股结构来判定公司究竟为本土还是外资。 泰国目前设定的外资相关法律,让许多跨国公司可以持有投票权较强的优先股,以便控制以泰国资金营运的服务业。泰国限制外资参与服务业比例在49%。普拉莫表示,由泰国贸易委员会提出的这项变革,将会让泰国的法律与国际施行的现况接轨。 “有关于持股比例、投票权的改变并不突然,我们查过了,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大多数会员国都有同样的规定。我们并没有作得比其他国家更过分。”普拉莫表示。不过他也承认,许多有声望的外资公司,在这项新规定实施后,在本地的投资可能都会变成违法。 据报道,贸易委员会提出两个选择,一是不将外资列入新规定的名单中,让一切如同以往进行,甚至再放宽服务业的规范,让更多外资加入游戏行列。另外的做法则是强迫跨国公司慢慢调整,改变在泰国企业中的持股比例。 虽然委员会大多数委员较倾向第一个选择,但是普拉莫表示,最后的选择权还是交由商务部以及新政府来决定。 “他们必须将优点、缺点一并考量。我不会为他们下任何决定。”不过他又说,“如果他们决定要走比较严苛的那条路,最好要有解释为什么要如此的能力。” 驻泰国大使纷纷警告泰国政府,如果新政策迫使外资公司卖出泰国持股的话,他们有可能会诉诸WTO,以刻意征收资产的罪名起诉。 泰国之所以会制定这项政策是因为涉嫌贪污的前总统他信家族在今年1月间把电信公司Shin Corp(新集团)股份卖给新加坡国有投资机构淡马锡控股,却无须付出分文税金,使泰国中产阶级大表愤慨。因此,才使得泰国大幅防范外资在泰国服务业部门的持股。(逢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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