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外汇查询: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 05:4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重要提示

  1、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巨轮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巨轮转债”)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64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每张申购价格为100元。原股东优先配售部份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每个申购单位所需资金为100元;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部份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每1申购单位所需资金为1,000元。

  3、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乘以1.00元(即每股配售1.00元面值的债券)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帐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发行人现有股本总额为183,300,000股,最多可认购巨轮转债的金额为18,330万元(即183.30万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1.65%。

  有限售条件原股东须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

  无限售条件原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认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认购代码“082031”,配售简称“巨轮配债”。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部份采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申购代码为“072031”、申购简称为“巨轮发债”。

  4、原股东除可以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以参加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部份的网上申购。

  5、原股东持有的“巨轮股份”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6、本次发行的巨轮转债不设禁售期限制。

  7、投资者务请注意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配售/发售办法、申购时间、申购对象、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次数限制等具体规定。

  8、发行人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可转债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9、本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发行情况,敬请仔细阅读《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经刊登在2006年12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资料,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发行人公司网站http://www.greatoo.com查询。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巨轮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1、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发行数量:20,000万元(200万张)。

  3、证券面值:每张100元人民币。

  4、发行价格:按证券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5年,自2007年1月8日至2012年1月7日。

  6、利率和付息日期:本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年利率1.3%,第二年年利率1.6%,第三年年利率1.9%,第四年年利率2.2%,第五年年利率2.5%。

  在本可转债到期之后,公司除支付上述的第五年利息外,还将补偿支付到期未转股的本可转债(“到期转债”)持有人相应的利息(补偿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到期转债的票面金额×3.2%×5-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到期转债五年内已支付利息之和)。

  本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发行首日(2007年1月8日)起每满12个月的当日(1月8日)的前一交易日为付息登记日。在付息登记日当日申请转股或已转股的可转债持有人,将无权获得当年及以后的利息。公司将在付息登记日之后5个交易日之内支付当年利息。可转债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公司一次性偿还未转股可转债的本金、第五年利息和补偿利息。

  7、到期赎回:公司于本可转债期满后5个工作日按本可转债的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和补偿利息,赎回未转股的全部本可转债。

  8、转股起止时期:本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2007年7月9日,含当日)至本可转债到期日(2012年1月7日)止的期间为转股期。

  9、初始转股价格:9.82元,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两者较高者为基准上浮1%。

  10、可转债担保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资信评级情况: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为AA。

  12、本次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次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巨轮股份”原股东。

  (2)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可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部份采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剩余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乘以1.00元(即每股配售1.00元面值的债券)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帐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发行人现有股本总额为183,300,000股,最多可认购巨轮转债的金额为18,330万元(即183.30万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1.65%。(由于不足1张部份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该数量可能有差异)。

  有限售条件原股东须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

  无限售条件原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认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认购代码“082031”,配售简称“巨轮配债”。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部份采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申购代码为“072031”、申购简称为“巨轮发债”。

  14、申购时间: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为2007年1月8日(T日),在深交所指定时间进行。

  申购时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15、发行地点:

  (1)有限售条件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部分采用网下进行。

  (2)网下向有限售条件原股东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网上发行通过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进行。

  1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17、本次发行的巨轮转债不设禁售期限制。

  18、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9、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0、上市时间: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网上向无限售条件原股东优先配售

  1、配售对象

  股权登记日2007年1月5日(T-1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有限售条件原股东之外的“巨轮股份”原股东。(有限售条件原股东的具体申购办法请参见“三、网下向有限售条件原股东优先配售”)

  2、配售数量

  无限售条件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乘以1.00元(即每股配售1.00元面值的债券)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帐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若无限售条件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申购量获购巨轮转债;若无限售条件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股东证券账户按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配售。

  在本次发行时,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183,3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为66,690,000股,可优先配售666,900张。由于不足1张部份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上述认购数量可能有差异。

  3、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1月5日(T-1日)。

  (2)网上申购时间:2007年1月8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3)缴款日:2007年1月8日(T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权。

  4、无限售条件原股东的优先认购办法

  (1)认购代码为“082031”,配售简称为“巨轮配债”。

  (2)认购1张巨轮配债的价格为100元,参与优先认购的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

  (3)原股东持有的“巨轮股份”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4)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②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③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营业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三、网下向有限售条件原股东优先配售

  1、配售对象

  股权登记日2007年1月5日(T-1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巨轮股份”有限售条件原股东。

  2、配售数量

  有限售条件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乘以1.00元(即每股配售1.00元面值的债券)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配股业务指引执行。

  若有限售条件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申购量获购巨轮转债;若有限售条件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股东证券账户按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配售。

  在本次发行时,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183,3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为116,610,000股,可优先配售1,166,100张。由于不足1张部份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上述认购数量可能有差异。

  3、申购时间

  申购日2007年1月8日(T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接受申购的时间为9:00—17:00。申购时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发行方式

  有限售条件原股东须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具体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5、认购规定

  (1)缴纳足额认购资金,有限售条件原股东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缴纳足额的认购资金。

  (2)若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认购量获购巨轮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股东证券账户按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配售。

  (3)网下认购的每个有限售条件原股东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4)本次网下发行的巨轮转债不设禁售期限制。

  6、认购程序

  有限售条件原股东欲参与本次优先配售,应在指定申购日2007年1月8日(T日)17:00前传真下列文件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①填写完整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网下优先认购表》(见附件)(一般法人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分别填写不同的认购表)

  ②一般法人投资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投资者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③深圳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④一般法人投资者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投资者由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一般法人投资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适用),个人投资者由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授权证明

  ⑥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

  各有限售条件原股东填写的认购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7、缴款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认购本次巨轮转债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即2007年1月8日(T日)前(含申购日)办妥深交所的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

  (2)缴纳认购资金

  ①每一参与认购的有限售条件原股东必须在2007年1月8日(T日)17:00前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请划至如下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注明股东名称、股东账户号和“巨轮转债认购资金”字样)。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确因银行结算造成的认购资金不能及时到帐的,需确保在2007年1月9日(T+1日)12:00前到帐。未在T日17:00前划款并提供划款凭证或未在T+1日12:00前到帐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

  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为:

  户名: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深圳中行上步支行

  账号:810900134918027001

  ②未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③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07年1月9日(T+1日)对网下认购投资者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④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还有剩余,则多余部分在向有限售条件原股东配售完成后第三个工作日(2007年1月11日、T+3日)返还。

  ⑤认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交存于深交所开立的网下认购资金冻结利息专户,按证监发行字[2005]5号文的规定处理。

  (3)获配通知

  2007年1月11日(T+3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发行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最终确定的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数量、获得配售的网下有限售条件原股东名单及其获配售数量、网上发行数量。无论获得发售的有限售条件原股东是否收到个别通知,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其送抵获得发售的通知。

  8、清算交割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2007年1月15日(T+5日)对有限售条件原股东获得配售的可转债进行债券登记。

  (2)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下有限售条件原股东认购款、网上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认购款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认购款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9、律师见证

  本次网下向有限售条件原股东配售的过程由律师事务所到场见证,并对配售过程是否按照本公告进行出具见证意见。

  四、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发行对象

  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原股东除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作为社会公众投资者参加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部份的网上申购。

  2、发行数量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数量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部份。

  3、申购时间

  2007年1月8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发行方式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的柜台,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方案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提供的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和申购的巨轮转债手数,确定的方法: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上网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巨轮转债。

  (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上网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手确定一个申购号,连续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手巨轮转债。

  5、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072031”,申购简称为“巨轮发债”。

  (2)每张申购价格为100元。

  (3)参与本次网上定价申购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手(即10张),每1手为一个申购买入单位,每1申购单位(即1手)所需资金为1,000元。

  (4)每个账户只可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单;同一股票账户的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其余申购无效;资金不实的申购亦为无效申购。

  (5)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20万手;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巨轮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次巨轮转债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即2007年1月8日(T日)前(含申购日)办妥深交所的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量于申购前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须于申购前到深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数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①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②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营业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③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同一股票账户不得在几个证券营业网点多次申购。

  7、缴款及发售

  (1)申购确认

  申购日2007年1月8日(T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7年1月9日(T+1日)由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至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内。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帐的必须在该日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2007年1月10日(T+2日)上午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前申购资金入帐。

  2007年1月10日(T+2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深交所根据实际资金到帐情况确认有效申购,并对有效申购进行配号,每1手配一个申购号,按顺序排号,并将配号结果送至各个证券营业网点。无效申购,不予配号。

  (2)公布发行结果与中签率

  2007年1月11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

  (3)摇号与抽签

  当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根据中签率,在公证部门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4)确认认购可转债数量

  2007年1月12日(T+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数量。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手。

  8、清算与交割

  (1)2007年1月9日(T+1日)至2007年1月11日(T+3日)所有投资者申购资金被冻结在指定银行的申购资金专户内,冻结资金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2)2007年1月11日(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发售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并由深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营业网点。

  (3)2007年1月12日(T+4日)对未获发售的申购资金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营业网点返还未获发售的申购余款;同时将获配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4)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将该款项划转到发行人指定账户。

  (5)巨轮转债网上发行部分的债权登记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深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的发行中签结果进行。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对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路演具体时间、网址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网上路演公告》。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9日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2月29日

  (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

  填表说明:

  1、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后,送达或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参与认购的有限售条件原股东对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巨轮股份有限售条件原股东应认真填写网下优先认购表,如因身份证明与股东帐号不一致的将为无效认购,因股东帐号填写错误而产生的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2、表中栏目如果为空,请填写“无”。

  3、退款银行帐号必须与原汇款银行帐号一致。

  4、资金不实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5、每个账户只可认购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6、填报不完整或资料不实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7、本表仅代表有限售条件原股东对本次巨轮转债的单方面认购意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表不作任何有关销售行为的承诺。

  9、此表可复制,但涂改无效。

  10、凡有认购意向的有限售条件原股东,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07年1月8日(T日)17:00时前连同下列文件:

  ①一般法人投资者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投资者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投资者由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深圳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④一般法人投资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个人投资者提供代理人授权证明(如有)

  ⑤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

  传真至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每次传真后,请于10分钟内电话确认。

  联系人:张小奇、张闻晋、郭照宇

  联系电话:(0755)82130566、82133093、82130572

  传真:(0755)82133203、82133303、82133102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