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耗资100.32亿元成为粤电集团第二大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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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17:30 中国证券网 | |||||||||
新华社消息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8日与广东省国资委签署了关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广东省国资委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粤电集团24%的股权以100.32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华能集团,华能集团成为粤电集团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据悉,这是我国迄今为止电力企业之间最大的一次资本合作和强强联合。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共同努力,选择国内上游企业和境外电力企业为战略合作伙伴,最终实 现粤电集团整体上市的目标。 今年8月,华能集团与广东省国资委已就关于广东省粤电集团部分产权转让达成了框架协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