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补贴款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05:3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1日收到赤峰市财政局赤财企[2006]621号文件,为确保富龙热电厂的正常生产和富龙路桥的正常运营,赤峰市财政局决定给予本公司财政补贴4726万元,其中热电用煤差价补贴3926万元,赤茅公路运营补贴800万元。
上述财政补贴由赤峰市财政局于2006年12月21日和12月26日分三次拨付给公司控股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富龙集团在收到上述补贴款后已经分次全额拨付给本公司。 特此公告 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