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固有资金申购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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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05:2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申购旗下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拟于2007年1月4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中海优质成长证券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6月24日《关于同意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92号)核准募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9月28日起正式生效。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