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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出售资产进展情况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04:1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2006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将出售鹤山雁山酒店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鹤山市沙坪镇大雁山共计346,048.5平方米的商业土地使用权及其十二栋总建筑面积为33749.96平方米的地上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以下简称:标的1)和将出售本公司所拥有的位于鹤山市雁山酒店前大片乪三宗共304,073.1平方米的商服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2)的公告,资产出售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标的1公开转让底价为12,000万元,标的2公开转让底价为9,500万元(内容详见2006年10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述资产出售事项于2006年11月8日经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6年11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2006年11月24日,本公司和鹤山雁山酒店有限公司与公开挂牌竞价获得者江门银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分别签署了《房地产转让合同书》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标的1转让价格为12,000万元、标的2转让价格为9,500万元(详见2006年12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现根据有关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做如下进一步披露:

  1、截止2006年12月24日,受让方江门银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支付了标的2的全部交易价款9,500万元。标的2涉及的资产已经完成相关过户手续。本公司已将标的2的转让所得款9,500万元偿还了中国银行的部份贷款本金。

  2、截止2006年12月24日,受让方江门银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根据《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支付了标的1的转让价款11,000万元(即转让价款的91.67%),剩余1,000万元的转让价款受让方将分期支付给本公司。标的1涉及的资产已经完成相关过户手续。本公司已将标的1转让价款中的72,960,261.49元偿还本公司对中国建设银行的全部贷款本息。

  特此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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