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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04:1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19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2006年12月2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成卫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通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重新进行了修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按时完成2006年度公司年报的审计工作,公司拟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设立中商港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3750万元与中商港(香港)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中商港商业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75%。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07年1月11日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月11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怀德街29号公司办公楼8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审议议案 1、《董事会议事规则》 2、《监事会议事规则》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议案内容将在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5个工作日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于2007年1月5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参加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参加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07年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07年1月9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市怀德街29号 邮码:132011 电话:0432-2491247 传真:0432-2452677 联系人:李曙光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特此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27日 附件: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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