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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04:1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6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2月19日以传真或邮件形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到会董事占应出席会议董事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议案》; 为了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为保证公司规范、高效运行,形成对市场的快速响应机制,把握好发展方向与速度,经董事会考虑,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以下职权: 1、有权行使交易标的的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对外投资、收购或者出售资产、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债权债务重组等相关事项的决策权; 2、所授权事项中关联交易除外; 3、所授权限以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值计算。 董事长在行使董事会上述权利时,应认真听取总裁办公会议的意见,如总裁办公会议对上述事项存在争议时,董事长不得代表董事会行使相关权利。 董事长在行使董事会上述权利后,必须在最近一次董事会议上就行使董事会权利事宜向董事会进行汇报。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2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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