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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04:1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12月26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将所持有的52,340,779股公司股份中的4,877,150股股份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作为其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贷款期限至2012年12月24日,质押期限从2006年12月21日起至质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解冻之日止。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06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至今,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26,170,389股,占该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的50%,占公司总股本的7.59%。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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