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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国企利润补充“社保”政府前进一大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 05:5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明年部分国企要上缴点利润了。利润上缴后归谁掌控,用来作啥?前一阵子,财政部、发改委、国资委、劳动社保部等,各吹各的调。各部委虽都归国务院这个大家,但彼此不同的门调儿背后都各打各的小算盘,各有各的部门利益诉求隐藏其间。

  本月19日,国资大管家李荣融借一次成绩(新闻)发布会放话,国资委坚决支持把部分国企的收益(利润)转为社保基金。这个表态暗示,相关部委可能已就上缴利润用来做啥达成了初步妥协。

  李荣融这个表态受到社会舆论普遍欢迎,在我眼里,它说明政府总算认同了一条国企利润处置的常识,并愿意按常识进行操作。

  关于这条“常识”,这些年有多少有识之士阐述主张过,难以统计,仅我本人,以及民间学者蔡末名先生,自2000年以来,在事关国企改革的一系列评论文章中,就反复强调过不下十数次。

  行文至此,有必要插入一则补充:李所说的国企利润只包括一百多家央企的利润,不包括地方国企的利润,那一块利润的看护人是地方国资委。同样,央企利润补充社保基金,也只针对中央掌管的那块社保基金,但地方政府对地方国企的利润,迟早也得照此操作。中央社保基金,主要承担针对全国的平衡与托底的功能,地方社保基金要月月现开消,就眼下现状,省与省之间缺口大不相同。

  说到央企利润充实社保基金的合理性,还得先讲点市场经济常识。除中国等极个别国家,国企无论级别高低是没有上缴利润一说的,其前提是,市场经济国家之所以仍要兴办少量国企,不是让它与民争利,以及所谓实现国有资产增值,而是要弥补市场本身的固有缺陷,替政府提供市场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鉴于上述少量国企存在的理由及约束条件,外国政府对国企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薪酬所需资金实行财政包干。国企的高管由政府雇佣,在政府下拨的财政盘子内把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提供好,不出现亏损,高管就能拿到一份事先确定的薪酬。另外,国企性质、运作方式、存在理由决定了国外的国企既不准上市,也不准对高管们给予最近宝钢式的“股权激励”或MBO什么的特权。

  中国就不一样了。从1984年起步至今,22年国企产权改革羞羞答答、磕磕碰碰、颠三倒四,该退不退、垄断加剧、与民争利。一开始放权让利只缴税,用22年绕了个圈,今天重新回头缴利润,其改革的理论依据既不是“市场”的也不是“计划”的,若进一步置于哲学层面考量,实乃典型的实用主义方法论。

  无可奈何———中国特色!事既只能如此,缴利润也不妨视为改革新举。而拿利润充实社保基金天文数字般的“大窟窿”,确有救燃眉之急之迫切。

  而且,就事论事地说,央企属全民所有,央企利润讲法理当然得归全体人民共同享有。怎么体现所有权和所有权收益的实现形式———无疑,在现有情形下,拿这笔利润哪怕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去充实归中央调控的社保基金,属于相对比较公平、比较可行的去处,也是能被大多数所有者接受的。还有,尽管社保基金因为缺乏宪政制度保障而同样存在被腐败掉的风险,但相较于把国企利润用于项目投资或

资本市场风险投资,过程之中存在的大量“跑、冒、滴、漏、渎、贪、截”现象终究要少许多。

  央企利润充实中央社保基金后,随之而来的问题于地方有两个:一、地方国企理论上也是全民资产,其利润也该归全民而不是“地方的人民”享有。将利润充实地方社保基金后,其所有者收益权就发生了紊乱。二、不同地区被保留下来的国企有多少,盈利能力大不同。地区之间贫富不均势必再添“新品种”。当然,这是“技术层面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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