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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 05:5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2日上午10:30;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李奎炎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06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包括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138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73%。董事长黄迪领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奎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收购汕头市盈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38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轶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为合法有效。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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