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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 05:5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6年1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长丰塑胶有限公司分别向中国银行佛山分行申请人民1000万元短期借款和向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长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丰公司”)分别向中国银行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短期借款和向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三水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将在两家银行同意长丰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截止2006年12月21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12246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丰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由公司与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住友)、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友中国)共同出资设立,出资比例分别为75%、12.5%、12.5%。注册地点:佛山市三水区;法定代表人:冼镜崧;注册资本:838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及经营高档聚氯乙烯薄膜及其它塑料制品。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3330万元,负债总额5196万元,实现净利润1250万元;截止200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5328万元,负债总额6625万元,实现净利润1169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长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为期一年的短期借款,由于贷款银行认为长丰公司外方股东的担保资格难以核准,故要求本公司按照借款全额为其提供担保(即人民币1000万元),长丰公司将按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同等金额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长丰公司的外方股东日本住友、住友中国分别按借款总额乘以其持股比例(即250万元)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协议将在中国银行佛山分行同意长丰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

  (2)长丰公司拟向农行三水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为期一年的短期借款,由于贷款银行认为长丰公司外方股东的担保资格难以核准,故要求本公司按照借款全额为其提供担保(即人民币2000万元),长丰公司将按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同等金额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长丰公司的外方股东日本住友、住友中国分别按借款总额乘以其持股比例(即500万元)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协议将在农行三水支行同意长丰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长丰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偿还债务能力,本次借款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其正常营运需要,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为12246万元,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8.61%,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环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存在逾期担保金额人民币2526万元,但该逾期担保事项不对本次公司对长丰公司借款的担保构成风险。

  六、备查文件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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