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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 创新闯出股改路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 10:08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庄少文 自2005年5月股权分置改革进行首批试点以及2005年9月全面启动以来,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深交所成功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工作,并经过精心组织,全力推进,重点突破,着力创新,大胆探索,采取多种措施创造性地推进和实施了深圳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 2005年11月,深市中小企业板率先全面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截止2006年12月20日,深市主板已完成或进入股改程序公司共426家,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51家,未股改公司市值占应股改公司市值5.66%。深圳成分股指数样本股仅余深发展1家未股改,深证100指数样本股只有深发展和赛格三星2家未股改。深圳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果。 在实施和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深交所在制度、技术、方案、产品以及业务等各方面进行了重大创新,保证了股权分置改革的规范、顺利、有序进行。 一是制度创新。创新工作方式,为股改工作提供详细的规范指引。深交所先后发布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指引2份、股改说明书格式指引1份、有关通知5份,股改备忘录19份及保荐人工作指引和处罚办法、承诺事项管理办法等,做到各项业务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保证了股改工作效率和健康稳步推进。同时,深交所还编印了大量的宣传材料,派员奔赴全国各地开办培训班。 二是方案创新。积极探索特殊类型公司的股改模式。针对多种历史遗留问题或特殊情况,深交所与上市公司、保荐人密切协作,率先完成了首家含可转债公司股改方案(金牛能源)、首家缩股方案(吉林敖东)、农产品方案、首家含B股公司及认沽权证方案(万科A)、首家H股公司定向增发整体上市及认购权证方案(鞍钢新轧)、首家重组方式进行股改的方案(民丰农化)、首家定向转增方案(华立控股);针对一些公司股改方案无法取得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的情况,又率先提出了由其它非流通股股东代为垫付的思路,并在方案设计、垫付方利益的保护上做出了周密的安排。可以说,股改方案各不相同,深交所在合规性审查、窗口指导中做出了大量的创新工作,大力推进了股改进展。 三是以股改促进上市公司做优做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股改推动清欠、重组、定向增发和整体上市,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不断做优做强。利用股权分置改革契机,逐步在股改公司中推进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庄股问题、募集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技术创新。在股改的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针对股改过程出现的“投票门”问题,及时进行技术创新推出了网络投票回报系统,使投资者可以对自己的投票情况和结果进行查询,提高了股改工作的透明度。 五是产品创新。在做好风险控制和防范的基础上,积极推出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权证产品,实现深市权证产品新的突破。对于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很低的上市公司,权证产品的推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方案,而对于不符合发行权证条件的上市公司,深交所也创新性地提供了发行权利这一解决思路。 六是监管创新。加强对股改过程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相关利益体交易行为、网络投票等进行监管,加强承诺监管、确保股改成果。针对市场最担心的股改对价的另一大部分——股东在未来应履行的承诺,深交所做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内部加强监管协作,有效地监督了股改承诺的履行,如索芙特因承诺的履行启动了追送程序。 为充分体现早股改早受益,深交所还不断帮助上市公司了解证券市场的新动向,推动相关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资产重组等做优做强,推动公司制定股权激励等,以夯实上市公司这一证券市场的基石,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真实、透明、有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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