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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05:5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0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南区北大青鸟大楼七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侯琦副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20,574,55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7.21%。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5,158,75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4.0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关于对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重组转让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3,688,7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158,75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2、律师姓名:余绵胜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原始资料、董事会决议、会议通知、法律意见书等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2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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