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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豁免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05:5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公司字[2006]285号文《关于同意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同意豁免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协议转让而增持87,859,200股股份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占总股本28.56%,原持有5.81%)、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5,210,448股股份(占总股本8.20%),从而使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5,730,560股股份(占总股本34.37%),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实际控制130,941,008股股份(占总股本42.5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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