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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机票的罪与罚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05:39 中国证券报
一元机票的罪与罚 本报记者 黄俊峰 春秋航空日前在上海—济南航线上首次推出1元机票,这种象征性有价机票相当于免费派送,只占总票数的十分之一。这种做法的目的在于营销宣传,吸引更多的眼球,同时推广其自主开发的电子订票系统。 然而令春秋航空意想不到的是,1元机票却招来了高达15万元的行政罚款,处罚单位济南市物价局给出的罚款理由是,公司1元机票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对于突如其来的高额罚款,春秋航空感到委屈,已经准备就此申请听证。 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在2004年4月20日出台《国内民航机票价格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国内航线机票价格在规定的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得超过25%,下浮不得超过45%,即最低票价不得低于基准价5.5折。对机票价格实行封顶和保底的政府指导价,主要是为了规范屡禁不止的机票暗折暗扣情况,防止航空公司之间割喉式的价格大战。 可是这样的限价令从未被国内航空公司认真执行过。春秋航空上海到济南的99元和299元低价票,亦显著低于政府指导价的最低限,仍在正常销售。与此同时,国内第四大航空集团海南航空大张旗鼓地在全国范围推出一折起的“超值票”,而三大航空集团低于5.5折机票更是司空见惯。 有民航业内专家认为,春秋航空遭罚事件,是民航业开放投资与机票价格管制之间矛盾的一次正面交锋。现行的机票价格双轨制,已经不能适应民航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需要,全面放开机票价格是大势所趋。 在投资领域,我国民航业已经对内外资全面开放,开放程度甚至高于一些发达国家。国内民营企业纷纷开办航空公司,国外航空巨头也有意入股国内三大国有航空集团。尤其是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民营航空公司,打破了国有航空公司一统天下的局面。 现在民营与国有航空公司的竞争,就好比是老鼠与大象的较量。规模小是民营航空公司最大的劣势,如果跟国有航空公司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民营航空只能坐以待毙,民营航空必须依靠灵活的机制出奇制胜。 为此,春秋航空申请了差异化服务,用缩减服务项目来换取低票价的策略吸引乘客,紧紧围绕价格做文章,通过推出少量超低票价,吸引市场关注,打响知名度,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争取更大的空间。 春秋航空高达95%以上的客座率,说明了其廉价运营模式在中国有着广泛的市场需求。而在高油价导致今年前三季度民航全行业集体亏损的情况下,春秋航空却凭着三架飞机实现了1000万元盈利,也是对其学习国外廉价航空经验的肯定。 应该说春秋航空的初步成功跟民航总局的扶持分不开,不顾国有航空公司的抗议而允许春秋实行差异化服务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是春秋航空在低票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竞争对手的心理压力也就越来越大。于是,就不断有其他航空公司上书管理部门,投诉春秋航空的价格违规行为。 而他们的根据就是两年前的限价令。在这个时候,被视为一纸空文的限价令,成为了竞争对手打击春秋航空的护身符。两年前《国内民航机票价格改革方案》颁布时,还没有一家民营航空公司诞生。 改革方案主要是为了协调国有航空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事实上为机票价格垄断设了一个底线,有保护垄断利益之嫌,也是国有航空公司“价格联盟”能够逆市场竞争潮流而生的主要依据。而当民营企业成为民航业另一大投资主体后,原来建立在国有投资一个主体基础上的政府管制价格体系,显然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市场的要求了。 从这个角度看,无论听证结果是否有利于春秋航空,它因低票价而被罚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一家航空公司是否涉嫌违反价格法的范畴,而上升到了机票价格是否应该放弃政府指导价而实行完全市场价的体制改革层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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