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深交所废止50个业务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02:3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李远志)昨天,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完成了第五次业务规则清理工作,并公布了50个宣布废止的业务规则。

  这50个业务规则分为已明令废止、自行失效和因业务需要不再适用应予废止三种情形,其中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商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融券业务暂行办法”等。据介绍,根据修订后的两个办法要求,深交所制定、修改相关规则、细则、指引,完善业务规则体系,并启动第五次业务规则清理工作,对截至2006年11月30日的业务规则进行了全面清理。

  深交所同时发布了“业务规则制定办法”。深交所将参照各国交易所的通行做法,按年份汇编发布现行的有效业务规则。

记者:李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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