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深交所废止50个业务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21:23 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12月20日电 (记者 何广怀) 记者20日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悉,50个业务规则已被废止。废止的原因有已明令废止、自行失效和因业务需要不再适用应予废止三种情形。此举对于推动整个证券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公司法》、《证券法》实施一年来,深交所积极贯彻落实,按照两法要求,制定和修改了相关规则、细则、指引,完善业务规则体系,日前还启动了第五次业务规则清理工作,对截至2006年11月30日的业务规则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了这批被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

  深交所曾分别在2003年9月和2005年7月两次宣布废止一些业务规则,这次是第三批。第三批被废止的50个业务规则是在1990年至2005年期间制定的。其具体目录深交所已在它的网站上公布。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业务规则进行及时清理,既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各类市场风险,也有利于为各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明晰的游戏规则和建立更为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深交所还同时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制定办法》,对各类业务规则制定的计划、起草、结构、语言、合法合规审查、生效、发布、施行、解释、修改和废止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业务规则体系,规范业务规则制定程序。

  深交所近期还将按年份将清理后的现行有效全部业务规则加以汇编,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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