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宝钢股权激励 成央企“探路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07:24 新京报

  率先公布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草案参与者称,垄断行业将不能进行股权激励

  本报讯(记者张冰)昨日,宝钢股份(600019)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实施后率先公布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而参与宝钢草案的投行人士透露,最近,央企上市公司对于股权激励计划很关注。

  该投行人士曾经参与过宝钢股份股权激励机制的讨论,据其透露,宝钢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在今年5月份就已经开始,因此,“宝钢股份能够在《办法》颁布后率先公布方案并没有出乎大家的意料。”该人士向记者说。

  投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很多央企上市公司已经紧随宝钢股份启动股权激励机制,但不是所有的央企都能进行股权激励,要有三个条件:“首先,公司治理结构要好;其次,公司本身的质量不错,股价不能太低;最后,不能是垄断行业。”

  一家央企上市公司的高层对股权激励则表示观望态度,该高层表示,央企上市公司对于股权激励都有很大的内在需求。

  “大家都在观望,都要看看国资委对宝钢方案的最后审批结果。印象当中,在《办法》出台以前已经有人在搞股权激励,但是被叫停了,就是因为局面有些失控。”该人士认为,某种意义上宝钢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成为一个探路者。

  公告显示,宝钢股份的激励模式将采取分期实施方式,宝钢在业绩指标达标的前提下,委托管理人在股权激励额度和激励对象自筹资金额度内,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A股

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并锁定两年,锁定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在三年内分批解锁。激励对象将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核心骨干、其他关键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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