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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通信临时股东会口水战升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05:47 中国证券报

航天通信临时股东会口水战升级

  本报记者 徐建军 北京报道

  昨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发布声明,对航天通信(600677)12月14日发布的澄清公告进行再澄清,这也是航天科工与航天通信董事长陈鹏飞“交锋”的又一回合。

  细节之争

  在航天科工的声明中,双方争执的仍是有关程序的时间和相关细节,但孰对孰错,外人很难分辨。

  航天通信14日公告称,“在有见证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本董事会于11月8日(并非科工通知中所言的11月3日)收到航天科工提交的、其于11月1日签发的《关于提请召开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而航天科工则表示,11月3日航天通信董秘曾签字收到航天科工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和相关提案。

  14日公告还称,“公司监事于11月20日收到航天科工于11月15日签发的《关于提请召开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该文件的寄出邮戳日期为11月18日。”而航天科工则表示,11月17日监事会主席等三名监事均签字收到航天科工的相关请求和提案。

  14日公告认为,“航天科工在11月14、15日继续补充提交推荐函的情形下,建议于11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不符合《公司法》‘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及《公司章程》‘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的规定。而航天科工则认为,11月15日航天科工将最后一份提案提交董事会,仍符合《公司章程》关于10日前(如果11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召集人的规定。

  航天通信董事会在12月14日的《公告》中表示,“监事会无须就同一事项重复作出回应”,而航天科工认为,这直接违背了《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对监事会权力的漠视和剥夺。

  23号股东大会照常召开

  航天科工党群工作部部长董群表示,尽管最近经历了很多风波,但是12月23日临时股东大会将照常举行。航天科工12月8日曾发出公告,12月23日将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而在此之前航天通信董事会11月18日曾发出公告将于2007年1月7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董群表示,科工集团一直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监管部门也认可公司自行召集股东会的举动。

  针对媒体所报道的几位山西小股东向法院起诉科工集团这件事,董群表示集团没有收到相关的文件。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在董事会决定某个时点召开股东大会以后,大股东是否有权力在另外的时间自行召集董事会,法律对此并无明文规定,但是他认为,这只是属于民事争执,不能就此认为大股东一股独大,侵犯中小股东利益。

  他同时表示,现在出现的争执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有正面的意义,以前经常被认为是“橡皮图章”的股东大会现在也成了“香饽饽”,这有助于公司民主的进一步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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