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05:0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况

  经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控股")协商,决定将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高密市孚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置业")的股权转让给孚日控股。2006年12月19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转让金额按本公司原实际出资额700万元确认。

  孚日置业成立于2006年4月19日,注册资本1360万元,本公司出资700万元,持有该公司51.47%的股权,潍坊美威纺织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8.53%的股权。截止2006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461.27万元,净资产1360万元。该公司成立至今因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资质,一直未能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此次交易中,孚日控股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孙日贵是本公司董事长及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于2006年12月18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意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1、孚日控股

  公司全称: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日贵

  三、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本公司原出资额700万元。

  2、生效时间:协议签署当日(2006年12月19日)。

  3、履行期限:本公司向孚日控股转让的股权自办理完毕法定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之日起即告转移;。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从目前市场形势分析,房地产开发存在国家政策变化和市场无序竞争风险。因本公司目前无房地产经营专业人员,孚日置业又迟迟未能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资质,故本次转让可以使本公司专注于主业经营。

  2、本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因孚日置业一直未能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故本次转让不会给本公司带来任何损失,同时可以使本公司集中优势加强主业、降低经营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此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转让行为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该项股权转让行为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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