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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有社会法人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07股票简称:S美尔雅编号:2006031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有社会法人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获悉,原公司股东湖北中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实业公司")将其持有 本公司的684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分别转让给武汉市机构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轮蒲圻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本次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已与近日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兴实业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武汉市机构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84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2%;深圳市银轮蒲圻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8%。

  根据各方提供的资料,中兴实业公司与受让的各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受让的各方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股权的转让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无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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