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东方电子赔偿案昨日再次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05:3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刘莎莎

  本报讯昨日,东方电子(000682)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再次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记者从被告律师宋一欣那里了解到,在11月23日晚,“东方电子案和解集体谈判原告律师团”向东方电子及新当选董事长丁振华等人发出了一封《关于欢迎东方电子组成新领导层并期望加快民事赔偿案和解步伐、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公开信》。这封公开信,传递的最核心意思在于,律师团愿意在青岛市中院主持下,在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前提下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同东方电子以和解的方式早日了结该案,希望能够尽快得到调解。

  据介绍,今年11月,在有了财产保证、

东方电子也多次表示愿意和解的情况下,为了提高司法审判效率,经法院同意,原告方律师代表原告申请撤销了除东方电子、集团之外的其他被告。在交换证据的同时,被告方律师还向法院提交了两项请求,一是申请调取中经开操纵市场案的判决书,二是要求出示对系统风险的
司法鉴定
。法院方面表示会考虑被告律师的这两项请求。

  宋一欣表示,如果案件可以实现调解的话,此本身就已经剔除了系统风险。同时他还指出,此案件可能出现“两个方向走”:其一即选择一宗或多宗试验性进行诉讼审判,法院对“实验性诉讼”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其二将实现调解,直接调解或是法院给出意见进行调解。按照正常程序,周四将进入公开审理阶段。

  今年8月,东方电子进行了股改,东方电子集团在股改方案中承诺,将以其持有的不超过6021.12万股东方电子股份承担65%的赔偿责任,并在通过股改方案后的6个月内解决该案。现在,离6个月的期限,只剩下2个多月左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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