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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发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 22:3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8日电 (记者 张建平)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18日首次成功发行合计37亿元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 记者从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本次分别发行30亿元和7亿元优先级重整资产支持证券,法定存续期分别为5年和3年,均为固定收益产品。 据介绍,这些优先级重整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各类投资者。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等积极参与了申购。按有关规定,这些证券发行后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交易。 这是继去年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后,资产支持证券化在不良资产领域的首次尝试,是我国资本市场又一重要金融业务创新。 业内人士认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丰富了金融市场产品种类,提高了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增加了市场对不良资产的投资需求,有利于扩大不良资产的投资者基础,促进不良资产大规模处置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为迅速降低金融系统风险探索了新途径。 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截至今年3月末,我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8663亿元,累计回收现金1805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0.84%。 资产证券化是国际上不良资产市场中常用的批量处置方式。所谓资产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又可产生稳定可预见未来现金收入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出售给特定发行人,或将这些资产信托给特定受托人,通过创立一种以这些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一种金融工具或权利凭证(即资产支持证券),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变现这些资产支持证券的一种结构性融资手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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