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深交所:三次临时停牌防范新股交易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 06:12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吴铭 深圳报道

  昨日“网盛科技”在上市开盘后的一个小时内,被临时停牌三次,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新股上市首日交易风险,交易系统根据相关规则自动实施了上述临时停牌措施。

  昨日,“网盛科技”以68.10元开盘,开盘涨幅383.32%,连续竞价开盘2秒内股价迅速上涨突破76元,最高达78元,盘中涨幅439.39%,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为56.07%,超过了50%的阀值,达到临时停牌的条件,交易系统于9时30分02秒自动实施了第一次15分钟的临时停牌。

  复牌后,“网盛科技”股价迅速回落,于9时48分53秒回落至61.02元,盘中涨幅333.07%,与开盘涨幅之差为-50.25%,再次达到临时停牌的条件,交易系统自动实施了第二次临时停牌,于10时04分复牌。再次复牌后,该股股价继续回落,于10时05分08秒回落至55.30元,盘中涨幅292.48%,与开盘涨幅之差为-90.84%,超过了90%的阀值,第三次达到临时停牌条件,交易系统自动实施了第三次临时停牌,于10时21分复牌。其后,“网盛科技”股价运行相对平稳,最终以62.80元收盘,涨幅345.71%。深交所对上述三次临时停牌都及时进行了公告。

  该负责人表示,自“中工国际”事件之后,为防范新股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深交所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先后实施了基于换手率的风险提示与临时停牌措施,并于2006年9月14日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

  《通知》规定:当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换手率达到80%时,交易所将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当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达到±50%时,交易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复牌后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达到±90%时,交易所再次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14时50分之后股票达到上述临时停牌条件的,交易所不再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股票临时停牌时间跨越收盘集合竞价开始时间14时57分的,交易所于14时57分将其复牌,恢复收盘集合竞价。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示交易风险,从2006年9月15日起,在每次新股上市当日,深交所均在早上9点以前通过交易所网站、巨潮网、交易系统及媒体专区发布新股上市交易的风险提示,就上市首日交易拟采取的措施进行公告。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强调,当前市场环境和市场形势正在不断变化之中,深交所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不断完善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措施和风险防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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