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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临时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 04:3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燕化联营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联营公司”)持有本公司1053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2%,2004年7月,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我公司1053万股法人股全部质押给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燕化公司”)。就该事项,我公司已于2005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联营公司及燕化公司的通知,双方已协商一致解除了对燕化联营公司持有的我公司1053万股法人股的质押,并于2006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1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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