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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关联方房产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 04:3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06年10月1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置地”)与新疆通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宝公司“)签署了《房产转让合同书》(已在2006年10月19日发布了《提示性公告》),由国际置地受让通宝公司房产用于拆迁安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2006年11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拆迁安置协议的议案》,2006年12月,国际置地与信息中心正式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经与通宝公司协商,国际置地将以人民币43,729,020元的价格受让用于拆迁安置信息中心的房产—通宝大厦负一层、六夹层、八层和九层。

  通宝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彦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通宝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受让房产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中关联董事丁治平、马永春、张杰夫已在董事会中回避本交易议案的表决。

  二、交易标的介绍

  此次受让的资产为通宝公司拥有的乌鲁木齐市中心商业区解放北路1号通宝大厦负一层、六夹层、八层和九层房产,通宝大厦(商务楼)位于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1号,地处乌鲁木齐市商业中心地段。根据交易双方协商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宇评报字[2006]第2109号《评估报告》,本次受让的房产建筑面积4081.47平方米,该房产(包括固定资产和建筑物)帐面价值3419.86万元,本次资产评估采用的方法为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价值4374.94万元。增值原因主要为近三年本地房地产市场呈上升趋势,尤其南门地段商铺和

写字楼的市场价格上升幅度较大。

  上述受让的房产不存在对外抵押、质押情形。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通宝公司向国际置地有偿转让拥有的乌鲁木齐市中心商业区解放北路1号通宝大厦负一层、六夹层、八层和九层房产,建筑面积4081.47平方米,转让价格合计为43,729,020元。

  2、通宝公司保证该房产的完整性,协议生效后30日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四、关联方介绍

  新疆通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注册资本6658万元,注册地新疆乌市解放北路1号,法人代表张彦夫,主营业务工业、农业、矿业、高科技项目投资、机电产品农副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橡胶制品、针

纺织品、绵麻织品,皮棉、煤炭物品的销售,房屋租赁,财务咨询等业务。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6,458.47万元,净资产26,503.35万元,200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63万元,净利润168.87万元。

  五、董事会对本次出售股权的意见

  鉴于拆迁安置信息中心有利于推进南门国际城商业项目的发开建设,同意国际置地受让通宝公司拥有的位于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1号通宝大厦负一层、六夹层、八层和九层房产用于拆迁安置信息中心。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奎钫、李鹏和魏炜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经交易双方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确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国际置地商业项目的开发,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进行此项关联交易。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际置地受让通宝公司房产将全部用于对信息中心的拆迁安置,考虑到信息中心拥有位于乌鲁木齐市人民路5号的一宗土地与南门国际城商业开发地段相接,属于南门国际城商业项目整体土地规划的蓝线范围之内,也是南门商业区整体地块中的金角,随着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的转暖,房地产业务盈利能力逐步增强,以此为契机,拆迁安置完成后公司将用该宗地与南门国际城临街商业用地一并规划建设,不仅可以给公司带来盈利增长,同时有利于提升国际置地房地产开发品牌及南门国际城市场形象。

  本次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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