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 04:3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宝”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5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其中网下配售为本次发行股数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本次网下配售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4、光大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6年12月18日(T-6日)至2006年12月20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上海、北京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5、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6、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为:

  网下发行时间:2006年12月22日(T-1日)9:00~17:00及2006年12月25日(T日)9:00~15:00;

  网上发行时间:2006年12月25日(T日)9:30~11:30、13:00~15:00,敬请投资者关注。

  7、初步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20日(T-3日)下午17:00(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8、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6年12月15日(T-6日)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刊登于2006年12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活动的具体安排

  光大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37号令)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6年12月18日(T-6日)至2006年12月20日(T-3日)期间,在北京、深圳和上海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初步询价报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具体安排如下:

  现场推介会时间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1、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2、为合理安排推介活动及有效发放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请有意参加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将参与回执(参与回执见附件二)在下列截止时间之前传真给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2006年12月18日上海推介会: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18日下午17:00;

  (2)2006年12月19日深圳推介会: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19日下午17:00;

  (3)2006年12月20日北京推介会: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20日下午17:00。

  3、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4、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在2006年12月22日(T-1日)公告的《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和《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中公布。

  5、若出现以下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本次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下限的1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20日(T-3日)下午17:00(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四、光大证券相关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附件1

  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

  询价对象编号: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带*栏目为选择填写项,其它均为必填项。

  2、“询价对象全称”一栏中填写的名称须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名称一致。

  3、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询价。

  4、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初步询价结果之前,请询价对象不要向第三方透露本表有关询价区间的信息。

  5、本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6、本表须于2006年12月20日(T-3日)17:00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光大证券,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7、“报价依据”一栏可另附专门说明。

  8、为清晰起见,建议询价对象另行打印此表。询价对象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

  9、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询价表无效。

  附件2:

  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参与回执

  联系电话:021-50818887转291、278、205

  联系传真:021-50816909、50816911、50816913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