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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 06:1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2月2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受让上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针对上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联翔”)作出相关决议后,公司与上海联翔另一投资方———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大众联合”)又进行了多次协商,并最终达成了同识。会议同意以截止2006年6月30日上海联翔净资产2,097.34万元(经审计)为依据,参考厂区土地升值等因素,公司出资1,200万元受让大众联合所持上海联翔49%的股份,此次股权转让后,上海联翔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利用上海联翔原有厂区建设成为公司在沪的物流中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修改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授权机构批准。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原条款与修改后条款对比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关于修改<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使公司的决策更科学化、规范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较多的实际情况,为加强对子公司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增选陈礼璠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增选独立董事陈礼璠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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