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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拍企尝试“联合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 06:11 金融投资报

  我国《拍卖法》规定,每场拍卖会必须在媒体上刊登公告。但是在拍卖过程中,房产物资类经常出现流拍现象,无形地增加了企业成本。

  为此,日前,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理事会决定,尝试刊登联合公告,以降低拍卖企业的成本。据介绍,拍卖企业即使拍卖1件标的,也必须花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登出拍卖公告,倘若出现流拍现象,再次拍卖,则必须重新刊登公告。

  在房地产低迷的情势下,流拍现象日益增多。因此,联合刊登公告的初衷,是寻找到一个影响力大、广告效果好、公告价位较低的媒体。 新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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