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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我国研究制定《稳定增长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 04:4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郑晓波

  本报讯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昨日在“促进经济增长立法国际研讨会”上透露,中国正在研究制定《稳定增长法》,以使宏观调控的重大政策法制化、规范化。

  郑新立说,在新的经济发展阶段,中国将借鉴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的最新经验,通过法律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增长。他透露,目前正在制定中的《稳定增长法》,将明确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科学合理的参数,如增长速度、物价指数、失业率、投资率、消费率、货币增长率、汇率变动幅度、国际收支平衡等要分别确定风险警戒线。

  郑新立说,实现今后15年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发展,中国必须破解以下难题:防止经济增长出现大起大落、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改变经济增长过度依赖资源

能源消耗的局面、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持国际收支平衡。针对这些问题,《稳定增长法》将对年度调控目标与中长期发展目标的衔接,财税、金融等政策的配合,计划制定的程序,计划实施过程的跟踪监测,计划实施结果的评价等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对如何实现宏观调控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等做出必要的规范。

  同时,《稳定增长法》将规定出一些实现均衡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如财政转移支付的科学依据;用于教育、医疗、科技、社会保障等支出在财政支出中应占的合理比例;如何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如何消除就业、户籍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为劳动力自由流动创造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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