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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公平 缴费越久待遇越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4:25 金融投资报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规实施细则正式发布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正式发布了《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细则》 ,《细则》体现了公平原则,缴费年限越久的人员养老金待遇将越高,缴费工资越高的人员养老金待遇将越高。目前,成都市对今年新退休的参保人员先采用原计算办法按时发放了养老金。《细则》实施后,这些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将重新计算。

  据介绍,因为《细则》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所以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将按新办法计算养老金。《细则》规定,在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5年过渡期中当年退休的,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出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部分,将分别按10%、30%、50%、70%、90%的过渡期间政策规定比例加发,一次性核定后不再重新计算;老办法计算出来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新办法的,仍按原计算办法执行,确保过渡期内新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低不减,高递增”。2011年1月起按新办法计算确定基本养老金。

  因为成都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所以成都市决定采取3年过渡的政策。2008年起,全部参保人员都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月缴费金额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雇主按缴费工资的12%、雇工按缴费工资的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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