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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银行间汇市再添6家人民币做市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3:4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目前做市商的数量达到21家

  证券时报记者清溪

  本报讯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下午发布公告,宣布批准中国光大银行等6家银行机构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交易做市商。这使得目前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交易做市商的数量达到21家。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批准成为人民币外汇交易做市商的6家银行为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外管局公告称,上述6家银行机构从12月18日开始,将正式履行即期外汇市场做市商的义务和职能,提供人民币兑换主要交易货币包括美元的买、卖双边报价。随着光大银行等6家机构的加入,我国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交易做市商的会员数量达到了21家,其中有13家是国内银行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另外8家为外资银行机构,包括蒙特利尔银行广州分行和汇丰银行上海分行等。

  一位外汇分析人士表示,这21家做市商是我国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截至11月份共261家会员机构中,实力最为雄厚、资质最佳的银行机构代表。因此得以从数百家金融机构当中脱颖而出,承担外汇做市商的职能。

  国家开发银行目前在人民币兑换美元外汇远期及掉期产品方面位居市场前列,是国内唯一提供10年报价的金融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也表示,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自2006年1月4日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场成交活跃,流动性显著提高,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的自主性增强,对汇率行情的反映更加敏感和快捷,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灵活性得到进一步改善。外管局表示,做市商数量的增加,有利于推动外汇指定银行增强报价能力,增加市场
竞争力
度,提高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和交易效率。

  作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一部分,外汇做市商制度从2002年就开始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试点,在今年1月份,做市商制度正式进入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银行向广大会员机构提供买卖报价义务。

  外汇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当前的外汇做市商制度对于增强市场流动性,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起到了重要作用。虽然此前做市商的范围限定在主要的几个家银行,限定了其作用的发挥和市场流动性的充裕程度,但相信随着做市商群体的扩容,这一问题将会得到更好的解决,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流动性将会更有保障,也将有助于更加市场化地形成人民币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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