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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及恢复正常申购及转入业务的公告(等)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一、收益分配 根据《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06年12月7日,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8719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929,487,092.10元;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6年12月7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一) 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拟派发现金红利8.2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12月11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12月13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6年12月11日。 4、具体收益分配方案公告日:2006年12月12日。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12月13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12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12月1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2006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人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12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人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20-83936999或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由于部分投资人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人核对开户信息, 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999或95105828(免长途话费)]、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二、恢复申购和转入业务 本公司决定自2006年12月11日起恢复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和转入业务。 三、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本基金的详情: 1、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证券、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夏证券、东方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联合证券、东吴证券、 平安证券、渤海证券、天相投资公司、国信证券、广发华福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中银国际、光大证券、东海证券、申银万国、金元证券、中原证券、山西证券、国海证券、湘财证券、国都证券、广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0-83936999或95105828(免长途话费)。 3、本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8日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分红预告 (基金简称:广发小盘 基金代码:162703)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分红。截至2006年12月7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597,548,237.87元人民币,经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6年12月7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拟派发红利8.00元人民币。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12月13日 场外除息日:2006年12月13日 场内除息日:2006年12月14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12月15日 3、具体收益分配方案公告日:2006年12月14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人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6年12月13日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12月15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人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12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人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12月1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6年12月15日起投资人可以查询或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人其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人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12月1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人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06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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