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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建设贷款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 05:0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建设贷款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建设贷款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200万件铝轮毂技术改造项目”前期建设形成的银行贷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偿还的说明和承诺,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中的5,138.99万元偿还该项目前期建设形成的银行贷款。 2、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不超过23,000万元,将有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于2006年12月8日前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时,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专用账户。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兴尧、李若山、严爱娥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建设贷款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公司保荐人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郭明新、刘红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项目前期建设贷款的事项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在2006年11月2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募集资金的运用”一章中对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作出了承诺和说明,具体如下:“截止2006年6月30日,新增200万件汽车铝轮毂技术改造项目已利用银行贷款投入机器设备5,138.9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偿还已投入5,138.99万元的银行贷款。” 我们认为,根据经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正案)(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第八条“募集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和投入时间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的规定,该事项与2006年11月2日公司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相关章节中作出的说明和承诺一致,符合《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拟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公司拟于在2006年12月8日前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我们认为,根据《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募集资金可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并由总经理负责执行”的规定,董事会有权批准该议案。 (二)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34,279,900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预计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不超过23,000万元,将有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时,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我们认为,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上述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的资金归还安排是可行的。 (三)鉴于宏观经济运行、市场状况与公司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能否及时归还,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不能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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