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公交须实行低票价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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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综合新华社电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公共交通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
“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以最大限度吸引客流,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效率。”建设部有关人士4日就这份《意见》对新华社记者说。 根据这个《意见》,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的核定在兼顾城市公共交通 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 根据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将获得一系列重要“扶助”。包括:加大投入、建立低票价补贴机制、规范专项经济补偿等。 城市公交领域将获实质性“补贴”和“补偿”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