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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中农董事会再毙清欠方案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 00:40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朱宇 SST中农(600313)公告,公司于12月1日召开的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未能审议通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以资产和现金抵偿公司相关债务的议案》,同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样未能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在11月6日的董事会上,公司审议了《关于中垦集团以资产和现金抵偿公司相关债务议案》。截至2006年9月30日,公司大股东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及其关联单位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7960.94万元,中垦集团拟以评估价值为4305.14万元的资产以及2315.53万元的现金抵偿等额债务。当时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1票,经表决4票赞成、3票弃权、4票回避,未超过有效表决票的2/3,议案未通过。新华信托背景的毕文军、戴向东、章恒埃三位董事投了弃权票,理由是由于公司对拟抵债的中垦坦桑尼亚公司未能进行尽职调查,也未能进行审计,致使其对资产权属、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方面的很多重要问题无法作出判断。 《公司章程修正案》在10月27日通过董事会审议时已颇受争议,当时议案有效表决票11票,经表决8票赞成、3票弃权。毕文军、戴向东、章恒埃三位投弃权票的董事认为:章程修改涉及公司风险控制机制的重大改变,改变后将直接削弱中小股东对公司的影响力,大大增加第一大股东权力。鉴于目前第一大股东和中农资源不能在法院作为被告,一旦出现公司利益被损害情况,中小股东缺乏司法救济手段。若在现阶段修改公司章程风险控制机制方面的条款,我们无法判断是否会增加公司风险,是否会不利于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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